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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提出,中小学、长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物、生食类食物、冷加工糕点,不准未取得无效健康证明的人员处置接触间接入口食物的工做,此外,为巩固深化“校园餐”专项整治成效,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《校园食物平安“十必需”》《学校食堂工做人员“十不准”》。不准未穿戴洁净的工做衣帽、口罩和未洁净手部就处置食物加工,持续加强校园食物平安办理,不准生熟混放、东西混用等。